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5浏览次数:352

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2016年清明节(4月2日-4月4日)放假。

学院要求各部门放假前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假期内做好防水、防盗、防火和安全值班工作;学生处做好离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务处做好课程安排工作,总务处做好在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及校内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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