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开展我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籍学业警示和学位提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依据
对全院2014级学生的学籍处理按《威斯尼斯wns888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14]0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处理流程
1.各系汇总上学期首次考核不及格课程学分为8学分及以上学生,并对学生进行学位提醒。
2.各系汇总上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为8学分及以上学生,并对学生进行学籍学业警示。
三、办理要求
各系要认真审查学生成绩,并依据汇总表和系对学生的谈话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汇总表(包括电子版)、谈话记录复印件和系书面报告纸质版需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陈大伟老师处。
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