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汪祺等2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威斯尼斯wns888学籍管理规定》(校字〔2022〕107号)等文件规定,学生汪祺、李永强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经研究,拟作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班级名称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1 | 环境设计①班 | 18302040148 | 汪祺 | 2019级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④班 | 21203110409 | 李永强 | 2021级 |
公示期: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0551-88569020或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