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0-13周段周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及学校工作实际情况,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0-13周段周考试安排在2023年10月6日(周一)至2023年12月2日(周六),各年级专业具体考场座次表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通知工作
1、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入场。
2、所有参加考试学生可按照考试安排表上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参加考试,也可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步骤:校园网主页-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个人账号进入-信息查询-学生考试查询)。
3、有补修重修课程的学生务必登录本人正方账号,查看补修课程考试时间、地点信息。
4、如学生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某课程考试,需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5、数据库应用基础、Python程序设计基础以无纸化考试方式在机房进行,请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场。
6、各二级学院在考前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学生认真学习《威斯尼斯wns888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
7、考生可通过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0-13周段周考试安排表》,查询本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座位号。
二、考务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在考前组织学生召开考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各院部组织教师召开考试监考纪律会议,有监考任务的老师正方系统中可查本人监考信息。
2、课程主考与同时段监考教师严禁互相兼任,且课程主考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所辖考场范围。
3、监考任务一经落实(所有教职工即刻起可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考试安排中查看本人监考任务),不得随意调换。如监考教师因病(事)不能参加监考或需进行监考调换,需经开课部门批准、登记、备案。有关监考和课程主考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考场记录单中监考和课程主考职责中相关条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0-13周段周考试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