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2-19浏览次数:89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24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包括以下五课程类型

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2.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当年申报过程中,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所有申报课程团队成员均不能重复)。

5. 申报推荐课程应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各院(部)应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

三、申报课程

名单上所有已立项省级课程原则上都应进行申报(见附件2)。

  1. 提交材料要求

1.申报课程所在基层党总支须对课程团队成员以及申报课程的内容进行政审,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进行严格审查。政审通过的课程方能推荐至学校遴选。

2.1222-25日,课程负责人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进行注册和网络填报。平台未开放前,可按照各类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并准备附件材料。

3.1225-26日,学校组织遴选推荐,按规定的限额进行遴选(线上课程限额1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限额1项,其他三类课程共计限额8项)。

4.1227-29日,学校公示并完成推荐。

联系人:王晓滢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3:申报书模版.zip

                                                            教务处

 20231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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