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A段(第11-13周)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及学校工作实际情况,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A段(第11-13周)考试安排在2024年11月14日(周四)至2024年11月29日(周五)期间,各年级专业具体考场座次表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通知工作

1、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入场。

2、所有参加考试学生可按照考试安排表上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参加考试,也可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步骤:校园网主页-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个人账号进入-信息查询-学生考试查询)。

3、有补修、重修课程的学生务必登录本人正方账号,查看补修、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地点信息。

4、如学生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某课程考试,需至少在开考前一天办理缓考手续,否则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5、各二级学院在考前通过适当方式通知学生认真学习《威斯尼斯wns888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

6、考生可通过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A段(第11-13周)考试安排表》,查询本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座位号。

二、考务工作要求

1、监考任务名额已分配,请各院部于第11周周一前完成第11周考试监考任务落实,于第11周周四前完成剩余监考任务落实。

2、各二级学院应在考前组织学生召开考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各院部组织教师召开考试监考纪律会议,有监考任务的老师正方系统中可查本人监考信息。

3、课程主考与同时段监考教师严禁互相兼任,且课程主考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所辖考场范围。

4、监考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调换。如监考教师确因病(事)不能参加监考进行监考调换,需经开课部门批准、登记、备案,开课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加强考风建设。有关监考和课程主考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考场记录单中监考和课程主考职责中相关条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A段(第11-13周)考试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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