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激发学习兴趣,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威斯尼斯wns888学籍管理规定》及新高考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实际,开展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2.高考首选和再选科目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3.转专业不允许跨大类进行,即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之间不可以互转;
4.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由学校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转入学生数不超过计划数与转出学生数之和;
5.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遵纪守法,综合素质优良;
3.未受过各级各类纪律处分,且所学课程(不含校公共选修课)均通过首次考核。
(二)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习成绩优秀,一年级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40%(其中申请跨学院转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10%),符合相关专业转入条件,可申请转专业;
2.确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诊断确认)或因某种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的学生;
3.其他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工作程序
1.各专业确定接纳转专业人数。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及专业特点,于12月12日前向教务处报送相关专业拟接纳转入学生计划数及是否需要加试。12月13日前经教务处审核确认统一公布;
2.学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根据转专业意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每生限填三个专业志愿)并附必要证明材料后于12月19日前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查汇总,由学院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务处进行汇总并于12月25日前公示;
3.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基础能力考核(建艺学院部分专业)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4.学校批准公示。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于2025年1月20日前报学校审批确定后予以公示。
(二)相关要求
1.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需进行补修,否则不予毕业;
2.实行转专业试读确认制度,试读期为2周。试读期内如学生不适应转入专业,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予以更换;
3.学生应按规定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学籍异动、住宿、选课等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四、本通知适用于实行新高考省份生源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暂未实行新高考省份生源学生转专业按《威斯尼斯wns888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字〔2022〕11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