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根据《威斯尼斯wns888考试管理规定》(院字〔2017〕42号)文件第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考试作弊处理:
(一)发卷后,闭卷考试除必备文具,发现桌面或抽屉内有书籍、纸张、书包、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物品,或将与考试课程相关的信息写在桌椅、墙面等可清楚目视的位置,属于夹带行为。
(二)用肢体动作、表情以及语言等互通考试信息,传递试卷、答题卡、考试用纸、字条等,或借助考试用品、文具等传递信息,属于传递行为。
(三)偷看他人的试卷、答题卡、考试用纸等,或将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考试用纸等故意给他人窥视,及互换试卷,属于偷看行为。
(四)以任何方式窃取试卷、答题卡,属于窃卷行为。
(五)让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的双方,属于替考行为。
(六)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二、考场内主要通过哪些方式来发现考生作弊?
(一)由监考老师现场发现,直接中止考生考试,要求考生在考试作弊记录单签字,并送往考务办公室接受处理;
(二)监考老师现场发现,但未直接中止考生考试,由两名监考老师同时在考场记录单记录作弊考生信息。考试结束后,主考老师查验考场记录单后,报告考务办公室处理;
(三)由巡考老师在巡考环节发现和处理;
(四)通过考场监控记录当场或事后发现并处理,其中考场监控发现考试作弊是主要方式。
三、一旦考试作弊将会受到怎样的严肃处理?
根据《威斯尼斯wns888考试管理规定》(院字〔2017〕42号)文件第第十七条规定,作弊行为一经认定即构成考试作弊,该门课程成绩无效,记为零分并注明“作弊”字样,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级别处分。
(一)构成夹带、传递、偷看等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构成窃卷作弊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构成替考作弊行为的双方、组织作弊行为、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在院期间累计两次考试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因作弊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经教育表现良好,处分到期可解除处分,并给予该课程补考机会。
四、 如何预防和杜绝考试作弊?
(一)认真复习备考,端正考试态度,打消考试作弊的侥幸心理;
(二)坚决不准备小抄、不带手机进考场(如不慎带入考场,务必关机(静音)上交考场指定位置;
(三)在考场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专心答题,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威斯尼斯wns888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