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教人[2020]1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工作方案》(皖教秘人[2021]29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人才工作中“唯帽子”问题治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33号)要求,请各部门对照组织认真学习,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提交问题清单和治理情况报告。
联系人:张梦娟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docx
附件2-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工作方案.docx
附件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人才工作中“唯帽子”问题治理的通知.docx
附件4-威斯尼斯wns888人才工作中“唯帽子”问题清单.xls
人事处
2022年5月16日